▌公路法初審,小客車租賃應全面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您的大小問題,都是我認真的大事!
上週末在吳興街底的市場服務,收到一對年輕夫婦的致謝,著實讓我感動。
劉姓夫婦,三年前,在同一個地點前來。談及劉先生在一場不幸的事故,步行穿越馬路時,遭來台觀光之港籍警務人員駕租賃車撞上、肇事逃逸。造成年輕的劉先生脊椎受傷、需長期療養。雖即時向檢察官申請強制境管,該外籍人士卻早已離台。跨海多方陳情、求償,始終毫無音訊。
因此從三年前,我就提案修正公路法65條。
外籍人士來到台灣,難免有需要以汽、機車代步的時候。國外的習慣常於租賃車輛時價金即含相關保險,意外事故時不論人損、車損均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但這方面在我國的法規上卻不然。若臺灣只有強制車險,能給予的保障非常有限。因此我主張修法,明定小客車租賃業應替非我國國民或法人之租車人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歷經三年、立委兩個任期的力爭下,上個月(12/8),蒙立院同仁及交通部的認同,交通委員會排審通過,強制要求小客車租賃業應全面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就待院會二讀三讀。
劉姓夫婦從報紙上獲知初審的通過,欣喜前來與我分享,讓我頗感欣慰。雖當時沒能幫上劉姓夫婦求償,但是卻催生了這樣的法案,杜絕之後類似爭議。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服務處】
週末,我仍然在市場與大家聊聊,歡迎您帶著大小問題前來。我們盡力來想辦法解決、或轉化成問政的素材,幫助大家!
現場也歡迎大家加入簽署行列…
2021.01.16(六)0930-1130 吳興商圈北醫廣場(吳興街252號))
2021.01.17(日)0930-1130 中崙市場(八德路3段74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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